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七個部門聯合印發了《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規范金融中介服務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旨在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,防范化解相關金融風險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。
《意見》明確指出,房地產中介機構是房地產市場交易的重要紐帶,其規范經營直接關系到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。部分中介機構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,違規開展或參與金融業務,如首付貸、違規提供購房融資、挪用交易資金等,擾亂了市場,積累了風險。為此,七部門協同發力,從準入、行為、資金、金融合作等多方面提出系統性管理要求。
在強化機構與人員管理方面,《意見》要求嚴格落實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備案制度,加強實名制管理,推行從業人員執業信息卡,確保服務可追溯。將建立行業信用評價體系,對失信機構和人員實施聯合懲戒,營造“一處失信、處處受限”的市場環境。
針對備受關注的金融中介服務,《意見》劃定了清晰紅線。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違規提供或協助提供首付融資、尾款墊資等金融服務;不得與各類非持牌金融機構合作,為交易當事人違規提供金融產品;不得非法侵占、挪用房屋交易資金或客戶備付金。金融機構則需加強合作中介的資質審核,不得與未備案、信用不良的中介合作開展住房金融業務。
《意見》強調加強交易資金監管,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資金專用賬戶管理制度,確保資金安全。要求各地住建部門會同金融管理部門,加強對中介機構涉金融業務的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,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查處,并公開曝光典型案例。
此次多部門聯合出臺的政策,體現了從交易環節入手,深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和金融風險防控的協同思路。通過規范中介行為,特別是厘清與金融服務的邊界,有助于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,減少交易糾紛,遏制市場投機,推動房地產行業向更加透明、規范、安全的方向發展。隨著《意見》的落實與監管的持續強化,房地產中介市場有望迎來一輪深刻的規范升級,為構建房地產市場發展新模式奠定堅實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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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6 11:32:20